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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開發及爭議

台灣現有兩座液化天然氣(LNG)接收站位於高雄永安港與台中港,先後在1990年4月與2009年7月啟用,皆由中油公司獨資營運,其中進口天然氣逾六成用於發電,客戶包括台電公司(大林電廠五號機、大林電廠六號廠、南部電廠、興達電廠等),民營電廠(星能電廠、星元電廠、嘉惠電廠、森霸電廠)。其中大潭火力電廠位於桃園縣觀音鄉大潭濱海工業區,自2001年興建、2006年開始商轉,現設有以6部天然氣為主要燃料之6部複循環機組,裝置容量合計438.42萬瓩。

現階段「第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」計畫於日本2011年福島核電事故後,馬英九政府推動「穩健減核」政策,並擬擴充大潭電廠機組,需提高天然氣進口量,中油及台電公司都有意主導。2014年8月,經濟部長杜紫軍主持「油電經營績效改善小組」會議,會議選定由中油取得興建於經營權。

蔡英文政府上台後,因應「非核家園」政策,2025年的燃氣發電的能源配比,目標的目前36%提高至50%,天然氣進口量也擬從目前每年1400萬噸提昇至2000萬噸以上。去年(2016)3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決議,凍結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建設經費共31億元,要求經濟部提出專案報告,分析由中油或台電興建的效益,而經濟部評估仍維持中油獨資興建方案。

2016年11月,中油董事會決議以新臺幣22.8億元併購「東鼎液化瓦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」(簡稱東鼎公司),計畫在「桃園觀塘工業區」投資興建第三液化天然氣接收站,投資金額為600.8億元,預計在2023年全量營運,每年提供300萬公噸液化天然氣。

東鼎公司、觀塘工業區、液化天然氣接收站、大潭電廠這幾個關鍵字,早在20年前即有牽連。陳由豪主導的東帝士集團自1996年成立東鼎,意取得當時尚未建置的大潭電廠天然氣供應合約,並提出「觀塘工業區開發計畫」,經濟部核准東鼎取得觀塘工業區及觀塘工業專用港的開發權,於1999年通過環評。

觀塘工業區在2001年5月開工,計畫在6年內投資1000億元,工業港域面積達944公頃,而並以填海造陸方式開發80公頃的陸地。但後續東帝士集團財務危機解散,東鼎公司經營權轉由中華開發等股東持有。然而在2003年7月,大潭電廠天然氣供應合約由中油取得,而中油並未向東鼎公司購取天然氣接收站開發權,而轉擬建置台中港接收站北送。搶標失敗的東鼎公司,至2004年觀塘工業區包括填海工程約造地5公頃全面停工,但仍保有工業區開發權利至今。

因此在馬政府時期確定由中油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後,第三座接收站腳址觀塘工業區,中油在2015年中規劃隔年預算時,編列預算32億元啟動投資計畫,其中22億元將向東鼎併購工業區及工業專用港。認為觀塘不必重做環評,只需補做環境調查及環境差異分析報告。